忧郁的一天,不想上班的一天。

    每当被迫睁开眼,就忍不住发出灵魂质问:人为什麽要上班?

    ……因为没有钱。

    今天也没暴富的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爬起。

    赚钱不易,社畜叹气。

    r0u着眼睛,呵欠连连的我穿过了我室友的身T。

    对,穿过,不是从旁经过。

    人是不可能会穿过一个人的吧,穿进还有可能——例如在g些儿童不宜,须要打马赛克的事之类的。

    不过我这里用的是「过」,也可以说是穿透。

    不是故意要在这里揪着字词不放,只是想跟大家说明一下。

    我能穿过我的室友是因为……她不是人。

    郑重澄清,绝对不是在骂人的意思。通常我会用这三个字骂人,对象都是有指定X的,例如我的机掰人老弟,跟我的机掰人老板。

    话题再扯回来,我室友真的不是人,字面意义上的概念。毕竟她早就没有呼x1、没有心跳,连T温都没有。

    我的室友她,是个鬼。

    谁教我天生YyAn眼,搬进这间如今住了两年之久的老公寓时,就发现这里有个b我更早驻紮在这不肯动的住客。

    她姓陈,我都喊她陈小姐。

    由於我约都签了,加上这地方在大台北地区真的便宜到靠杯,被金钱迷住眼的我就这麽搬进了这栋在西宁区当地人眼中赫赫有名的凶宅。

    对,真不幸。最开始我只知道我住的五楼有位拒付房租、霸占我空间的钉子户,直到後来才晓得这里还曾Si过七个人。

    病Si、自杀、孤独Si……用直白的话来说,这里还有七只鬼。

    好在这七名鬼邻居大多数时间都是待在楼下,存在感不高,除非是我室友不在的时候,他们会出来跟我尬聊一下。

    重点不在这七位鬼邻居,是我的室友。

    陈小姐最初很安静,静到我都忘了她的存在。直到某天月风黑高的夜晚,正适合做些涩涩的事……